民事委托
重婚自诉举证咨询
 

 维护弱者权益,提倡一夫一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夫一妻制”“过错方精神赔偿”“谁主张谁举证”、“夫妻享有知情权”的原则,为委托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过错赔偿制度及过错补偿制度、精神补偿费等)做最大保障。

一、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二、重婚罪的取证方向(通俗参考):

  1、证明当事人双方有固定的同居居所;

  2、证明当事人双方长期同居;

  3、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或存在私生子);

三、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同时育有“私生子”。

四、重婚罪利弊

  因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故自诉取证的难度较大,特别是证据的客观认定较为严谨,从民事补偿到刑事获刑是质的区别,但因上升刑罚制裁故可以通过重婚达到离婚利益最大化的实质理想效果。

五、我司战绩

  常州市首个自诉重婚成功判处当事人六个月有期徒刑就是我们做成的。